肺癌在病理上可分為兩大類,小細胞癌(SCLC)和非小細胞癌(NSCLC),其中非小細胞癌包括了較常見的腺癌和鱗狀細胞癌。不同病人的病情都不盡相同,病人和家屬應與醫師配合、溝通討論以選擇出最合適的醫療建議和治療方式。
(一)肺癌有什麼症狀?
肺癌初期一般不會有症狀,有時因其他原因照胸部X光或電腦斷層(CT),才發現有肺癌;但大部分是因腫瘤變大或轉移引起某些症狀才被發現,所以肺癌診斷時常是晚期。持續性咳嗽是肺癌最常見的症狀,此外也可能會有咳血、呼吸困難、胸悶、阻塞性肺炎、肺塌陷、胸痛、呼吸喘、肋膜積水等;若壓迫到神經則可能會有聲音嘶啞、上肢麻或無力、甚至自律神經症狀;如果病灶壓迫食道,則會引起吞嚥困難;如果病灶壓迫到上腔靜脈,會造成病人頸部和臉部的腫脹及頸部血管怒張。其他還有電解質不平衡、食慾不振、疲倦及體重減輕,或因腦轉移、骨轉移、肝轉移等造成相關症狀。
(二)肺癌如何診斷?
無論是因為症狀懷疑或是常規檢查發現有肺部病灶,要確診肺癌一定要有病理切片診斷或至少細胞學診斷,可能經由支氣管鏡切片、經皮穿胸抽吸及切片、痰液檢查、胸肋膜腔穿刺術、縱膈腔鏡檢、或開胸剖探術等達成;若病人有頸部淋巴結腫大,亦可針對該病灶,以細針抽吸組織液或切片診斷。胸部X光、胸部電腦斷層掃瞄、支氣管鏡檢查、骨頭掃描等皆為重要的分期工具。此外,正子攝影掃描(PET)可改善對局部淋巴結及遠端轉移的偵測率。補充一點,低劑量電腦斷層(Low dose CT)篩檢有較高機率早期發現肺癌。
(三)肺癌治療簡介
在臨床上目前較常用的肺癌治療方式有手術切除、放射治療、化學治療、標靶治療或是合併療法等,依照癌細胞類型、分期、基因突變狀態、病人身體狀況和病人意願,會有各種治療建議,各種治療簡述如下:
- 手術治療:對於早期非小細胞肺癌,將肺原發腫瘤及局部淋巴結切除是目前標準的治療方式之一,術式包括楔形或肺小節切除、肺葉切除和全肺切除,依照患者的心肺功能、身體狀況和術中發現而決定術式。手術後是否接受輔助治療,需進一步臨床評估。
- 放射治療:是非侵入性的治療方式,現代技術可將高能輻射劑量精準的集中於腫瘤部位,局部殺死癌細胞,減少正常組織的影響。早期肺癌病人若不適合接受手術或拒絕手術,可接受立體定位消融放射治療(簡稱SABR或SBRT),每次以高劑量聚焦照射,以少分次在一至二週內治療完成,局部腫瘤的控制率和手術相當。
- 化學治療:使用口服或注射式抗癌藥物,藉由血流至身體各部位的一種全身性治療,不同的癌細胞類型的化療藥物選擇不盡相同。當肺癌已轉移其他部位時,可以選擇這種全身性的治療方式,控制腫瘤生長。
- 標靶治療:傳統化學治療屬非選擇性的細胞毒殺作用,副作用較大;由於分子醫學的進步,現已有越來越多以特定分子為目標的抗癌新藥,能有效抑制癌細胞,且較不會有傳統化療的嚴重副作用(例如血液毒性)。標靶治療已逐漸成為晚期肺癌治療的主流,但必須符合特定的癌細胞類型和基因突變,所以目前並不是所有病人都適合標靶治療。
- 合併治療:一般而言,合併治療效果較佳,但副作用也較大,分述如下。
- 非小細胞肺癌:手術後若病理證實第IB期至第IIIB期,建議術後化學治療,其中若發現有縱隔腔淋巴結轉移或手術邊緣陽性者則可加做術後放射治療,以清除肉眼看不見的癌細胞。初診斷為臨床第IIIA期者有時可先用化學治療或合併放射治療使腫瘤縮小,以利手術切除;第III期病人如果已無法手術切除,建議根治性同步化放療,但若身體狀況不佳,建議只做放射治療、化學治療或標靶治療。第IV期患者,依病人身體狀態,可考慮接受化學治療或標靶治療,亦可考慮合併同步放射治療加強療效或緩解症狀。
- 小細胞肺癌:此類癌症生長快速且容易轉移,但對化學藥物及放射線相當敏感。若是侷限期小細胞肺癌,建議儘早同步化放療,約在第一次或第二次化療療程即可加入同步胸腔放射治療以加強療效、增加存活率。但若是擴散期小細胞肺癌則以化學治療為主,放射治療為輔做為症狀之控制;如果遠端轉移病灶經治療反應良好,在第四次化療以後可加入胸腔放射治療以加強療效。若是腫瘤對上述治療反應良好,可建議病人接受預防性的腦部放射治療,以減少將來腦部轉移的機率並增加存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