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癌與膽道癌放射治療原則


作者: 季懋欣醫師


早期肝癌的治療從肝移植手術到切除、電燒(RFA)、與高劑量的放射手術都能夠控制。中晚期肝癌除了動脈栓塞(TACE),標靶藥物,免疫藥物外,放射治療也能有效控制疾病。若肝癌超過5公分合併大血管的侵犯,就不容易單靠血管栓塞或標靶藥物來消滅腫瘤,建議標準治療之外也能合併放射治療來增加疾病的控制率。部分晚期病人在積極治療之後,甚至有機會開刀切除。而膽道癌的治療以手術切除為主。在無法手術的早期病人可以進行放射手術來控制腫瘤。晚期膽道癌若無法開刀,將用同步放化療來治療疾病。
肝癌與膽道癌在體內的位置受到呼吸運動影響,所以放療講究”精準”打擊。本科採用自家開發的”反向呼吸床”與日本ABCHES系統來進行呼吸調控放療,能大幅降低正常肝/肺/腸胃道接受到過多劑量。

  • 放射治療原則
  1. 小於五公分病灶若不適合手術或是燒灼,可使用放射手術來根治疾病。

  2. 放療在肝癌可做為血管栓塞、酒精注射、射頻燒灼後的輔助治療來增加疾病控制率。

  3. 肝癌與膽道癌放療需考慮呼吸運動的影響。我們建議進行呼吸調控,如壓橫膈,ABCHES,淺呼吸,4DCT,或反向呼吸床。

  4. 晚期疾病建議在放射同時搭配標靶藥物(肝癌)或是化療(膽道癌)。

  5. 肝癌病人也可以在免疫治療一段時間之後來進行照射。

  6. 晚期病灶(如:超過五公分或大血管侵犯),可以搭配熱治療增加療效。

  7. B型肝炎帶原者在治療期間仍需持續服用抗病毒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