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治療皮膚照護



放射治療是局部治療,其照射區域內的皮膚都可能發生放射性皮膚炎。這現象在乳癌治療或是頭頸癌病人最為常見。症狀常常會因患者的年齡、患部、放射範圍與接受的劑量,與是否合併其他治療(化學治療、免疫治療、標靶治療)之相關因素,發生程度不一的副作用。

放射性皮膚炎通常發生在照射開始三週之後。主要症狀是照射部位發紅,嚴重者可能產生滲液性脫皮皮膚反應。這些症狀通常在治療結束後數週內會逐漸消失。如治療期間有出現任何不適症狀,請在報到治療時告訴櫃台人員,我們會請醫護人員評估並協助處理。

注意:做放射線治療期間至結束後半年內,請避免懷孕或使配偶懷孕。

皮膚照顧:

  1. 照射部位宜適度輕柔地清洗,可以用少量不刺激性沐浴乳,但請不要用力擦拭。
  2. 不要在照射部位皮膚貼膠帶、美容膠、或使用刺激性精油
  3. 非經醫生指示,請不要在照射部位塗抹任何藥物、化妝品、乳液、或痱子粉。
  4. 請選擇質料柔軟、寬鬆的衣物,最好以棉質為主。治療期間請勿穿著太合身、有鋼圈的衣物,以避免不必要的摩擦。請穿著棉質內衣或有胸墊的背心(女性患者),照射部位保持通風透氣乾燥。
  5. 治療部位的皮膚,儘量減少陽光曝曬,出門撐陽傘、戴帽子、或著長袖衣物,以避免過度刺激皮膚。
  6. 治療部位皮膚可能會有些微紅、癢…等類似曬傷(曬黑)的反應。治療期間請修剪指甲,以免不小心抓傷。
  7. 皮膚反應沒有完全修復前,請先不要長時間泡熱水、泡溫泉、或游泳,以免影響修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