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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新光醫院腫瘤治療科
放射治療是局部治療,其照射區域內的皮膚都可能發生放射性皮膚炎。這現象在乳癌治療或是頭頸癌病人最為常見。症狀常常會因患者的年齡、患部、放射範圍與接受的劑量,與是否合併其他治療(化學治療、免疫治療、標靶治療)之相關因素,發生程度不一的副作用。
放射性皮膚炎通常發生在照射開始三週之後。主要症狀是照射部位發紅,嚴重者可能產生滲液性脫皮皮膚反應。這些症狀通常在治療結束後數週內會逐漸消失。如治療期間有出現任何不適症狀,請在報到治療時告訴櫃台人員,我們會請醫護人員評估並協助處理。
注意:做放射線治療期間至結束後半年內,請避免懷孕或使配偶懷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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