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宮內膜癌放療原則


作者: 季懋欣醫師


尚未轉移的子宮內膜癌,根治性的全子宮切除是治療首選。在完整手術後,低風險一期病灶可靠近接治療來控制疾病;在中高風險以上的病人需接受全骨盆腔放射合併近接治療。
由於子宮內膜癌術後最容易復發於子宮頸與陰道接合處,早期(第一期)病人在術後若沒有高復發的風險因子,接受陰道內近接治療就足夠控制疾病。然而在中高風險病人就需要大範圍骨盆腔放療合併近接治療了。少數因年紀、共病或個人因素沒有進行手術者,也可以採全程放化療來控制疾病。


  • 放射治療原則
  1. 子宮內膜進行輔助性放療,除期別也應評估其他的高風險因子,如年齡 60歲以上、淋巴血管腔侵襲、較大腫瘤 (2 公分以上) 或是子宮下段侵襲。

  2. II期以上病人建議進行體外放射治療與近接治療。

  3. 化療在子宮內膜癌的角色主要在三期以上的病人,通常在完成術後化療後再接受輔助性放射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