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咽癌放射治療原則


作者: 季懋欣醫師


鼻咽位於鼻後,口咽上方,附近的構造包括鼻子、鼻竇、通往中耳的鼻咽管 (Eustachian tube)以及多條腦神經。由於鼻咽區域有密集的淋巴引流,所以常常以頸部的腫脹淋巴結來表現。鼻咽癌的治療以同步放化療為主,僅第一期鼻咽癌建議單獨放療,在其他期別都建議要合併化療。因為鼻咽癌生長的位置離腦部很接近,為減少對正常組織的副作用,建議使用較精準放療機器:如螺旋刀治療。

  • 放射治療原則

  1. 鼻咽癌放療照射範圍以鼻咽區域及兩側頸部淋巴為主,通常進行7週的療程。

  2. 第二期以上的鼻咽癌進行同步化放療比上單獨放射治療能明顯延長病患存活期及病灶控制機會。

  3. III期以上鼻咽癌,也可以考慮接受2-3次化療再開始同步放化療,有研究證實能延長病人的存活期與減少復發率(三年疾病控制率分別為85.3%及76.5%)。

  4. 鼻咽癌放療建議使用強度調控放射治療較能減少治療後口乾的機會。

  5. EBV viral DNA titer建議治療前、治療中(第四週)及治療後去檢驗。